作者:潘萌萌 字数:3097 点击:

摘 要:本文由近期中央下发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意见引出国家对可再生能源行业投融资改革的思考。通过对我国可再生能源业的投融资现状的分析及描述,阐述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投融资的存在问题,从而提出产业基金在能源金融方面的运用。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投融资;产业基金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原有的投资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2016年7月18日,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立完善企业自主决策、融资渠道畅通,职能转变到位、政府行为规范,宏观调控有效、法治保障健全的新型投融资体制。可以看出政府对投融资改革力度加大,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

而能源是经济运行的引擎,经济的增长离不开能源的供给。随着世界经济发展对油气资源的不断消耗,以及能源消费带来越来越严重的环境问题,清洁的可再生能源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激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可再生能源是我国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能源行业属于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在能源的前期探寻、开采和加工期对资金的需求十分巨大。所以对能源行业尤其是可再生能源的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尤为重要。

1 我国可再生能源业开发现状

可再生能源是指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和永续利用的非化石能源,主要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对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国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可再生能源已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特别是在水电、农村沼气、太阳能热水器等方面已形成较大规模的应用,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液体燃料等也得到较快的发展。

国家能源局就《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5%,2030年达到20%,“十三五”期间新增投资约2.3万亿元。其中,到2020年底水电开发利用目标3.8亿千瓦(抽水蓄能约0.4亿千瓦),太阳能发电1.6亿千瓦(光伏1.5亿千瓦),风力发电2.5亿千瓦。

目前,我国技术较为成熟、可规模化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主要是水能、风能和太阳能。

生物质能:是指直接或间接地通过植物光合作用。把太阳能转化为化学能储藏在生物质内部的绿色能源,具有可再生性、丰富性、可替代性、清洁型等显著特点。我国生物质能资源丰富,种类多,分布广,种量多。我国理论生物质能储量约为50亿t,数量十分可观。

我国可再生能源还包括地热能、海洋能等。从长远看来,也具有很大的发展

潜力。但由于现阶段资源的分布和开发技术等原因,对这些资源的有效利用还有待进一步的开拓。

2 我国可再生能源的融资现状

要实现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建设资金是必要的保障条件。发展可再生能源资,资金金需求巨大。资金短缺和缺乏有效的融资机制是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发展的重要障碍。实现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除了需要国家在资金上予以大力支持外,还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以满足资金需求。

(一)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效率低下

由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具有的正外部性,使得政府扶持成为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根本动力。然而,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需要大量资金,目前,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投入仍然不足,尚未形成稳定的政府资金投入机制,而且政府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应当基于市场原则,市场仍然是资源配置的基础力量。单一的以政府扶持为主的融资渠道降低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融资效率,既无法满足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大量资金需求,非市场化的融资渠道也降低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资金利用效率。

(二)缺乏配套政策,无法调动社会投资者的积极性

可再生能源政策主要以政府的产业扶持政策为主,缺乏保障投资者利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专门的金融制度设计、缺少完善的市场融资保证体系等配套政策措施,无法吸引大量社会资本加入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使得投资者投资积极性不高,从而减少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资金来源,使其资金需求无法得到完全满足,阻碍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三)企业内部因素阻碍融资

能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能否占据有利的市场地位,能否持久地保持竞争优势,是企业成功的关键所在,也是企业成功融资的关键所在。而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企业大都研发能力弱,技术水平比较落后,缺乏市场竞争力,这是可再生能源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内因。此外,可再生能源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可再生能源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不完善,资信水平较低,对各种融资渠道认识不足、运用不充分等问题也是阻碍其融资的重要因素。

3 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基金

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不但可以提高可再生能源企业的融资效率,还可以在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成长中起到更深层的作用。根据我国经济发展情况和社会条件,目前设立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的有利条件有:

(1)国家的政策扶持为可再生能源产业基金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

(2)目前,设立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律环境已趋于成熟。另外,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的《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管理办法》即将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将为可再生能源基金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3)目前,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产业链已经形成,成熟的机构投资者和富有个人拥有大量闲散资金,将是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的潜在投资者。同时,境外的风险投资也逐渐关注中国可再生能领域,国际风险资本的加入将会极大地增加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可投资资本量。

(4)国内已经有一批从事可再生能源行业的中介机构和人才,可以为可再生能源产业基金实施提供服务。同时,大量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基金管理公司投入运营,可以为基金的投资运作提供优质管理。

4 加快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建议

(1)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推动和保障产业投资基金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目前我国《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仍在草拟之中,正式的法律法规的缺乏造成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无法可依。因此应尽快制定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及运作等方面做出相应规定,使产业投资基金的运行有法可依。

(2)培养高素质的基金管理人才

高素质的基金管理人是产业投资基金成功的关键要素之一,只有优秀的基金管理人才能筹措到足够的资本成立产业基金,为受资企业提供专家式的经营管理服务,帮助企业发展壮大。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基金需要复合型的基金管理人才,既要熟悉可再生能源行业的相关知识,还要精通金融、管理、法律方面的知识。这就需要政府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建立更加完善的教育体系,增进跨学科、跨专业的交流,将有发展潜力的人才送到国外进行培训。同时也要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及广阔的发展空间吸引海外高水平的基金管理人才,为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3)建立完备的中介服务体系

众多的中介服务机构是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基金顺利运行的保证,他们沟通和连接着产业投资的各个参与主体,为产业投资提供财务、法律、科技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例如,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的存在能够节约项目找寻时间,降低社会交易成本,为产业基金的投资提供专业、独立、高效的服务。因此,政府应当大力扶植我国的各类中介机构,完善中介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