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兮 字数:2541 点击: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的落实,这就要求高校学生的管理就必须以人为本,以学生权利为本位。本文主要对实现学生权利为本位的重要意义,学生权利被侵犯的几个问题以及保障学生权利的具体措施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关键字:学生权利;权利本位;措施

1 引言

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学生既有权利也有义务,在高校管理的过程中,学校必须明确一个能够引导工作顺利开展的目标,能够体现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由于我国大多数的高校主要是以道德去教化学生,以道德规范为基础去引导学生们的行为,忽视了以学生的权利为本位,比较重视学生的义务为本位,这种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应现在的高校管理。所以,我们必须以学生的权利为本位,去规范高校的学生管理。

2 实现学生权利为本位的重要意义

2.1 权利本位是现代法治的必然选择

权利与义务是法律的两大基本要素,相对应产生的就是权利本位论和义务本位论。权利本位论认为权利是第一要素,每个人都是权利的主体,义务是第二因素,义务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这一观点也被大多数学者所接受。在当今社会,人的权利应该受到社会和国家的保护,也可以将权利被保护的程度多少去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发达,所以说,将权利确定为本位,是现代法治的必然选择。同样,以学生权利为本位,是教育领域发展的一个重大突破。

2.2 权利本位是以人为本的具体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权利是人存在的重要载体,权利是人发展和生存的基本需要。一部文明史可以反映为权利制度化的历史,比如从奴隶制到君主制,再到民主制,无不体现着权利的存在。权利是人类的内在要求,是人类实现发展的基本手段,人与权利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所以说,以人为本等同于以人的权利为本,在高校管理中,要时刻以人为本,承认学生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权利。

2.3 权利本位是学生管理工作的终极关怀

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对象就是学生,工作的目的就是育人。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中,要充分满足学生的需要,使其自由、全面的发展,切实保障学生们的权利。如果不把学生看成是权利的主体,是培养不出高质量的学生的。在许多高校仍然使用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隶属色彩比较浓厚,学生处于被管理、服从的角色,注重学校领导的权利,从而忽视了学生的权利。所以,学校要转变观念和发展模式,以学生权利为本位,确定他们的权利主体地位,将专制变成民主,以人为本。

3 我国高校管理中学生权利被侵犯的几个问题

3.1 知情权被侵犯

知情权被侵犯主要是指学校的各项收费不向学生说明,做出处分决定时不与学生会面,选举学生干部时不进行公示等等。随着我国高校的发展,学费也越来越高,许多学生进入校门就要缴纳各种费用,费用的明细也非常简单,只有学费、书本费、住宿费,没有详细的列出各项支出的详细账目。学生应该有权了解学费的制定原则、学费的项目构成和计算依据,但是这些学校都没有做到。

3.2 参与权被侵犯

参与权只要是指学生有权参与学校规章制度、教学计划的建立。比如在学生评优评先事件中来说,学生的综合成绩是学习成绩加实践分数,实践分数主要来源于各大社团、学生会、学生干部。学生干部和学生会的成员拿到的实践分数最多。即使你成绩再好,没有实践分数,也拿不了奖学金。据笔者的大学经验来说,许多大学生都不赞同这种评比方式,但是他们却不能参与到评比标准的制定中,这种模式严重的打击了好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3.3 自主学习权被侵犯

学习权主要是指学生的学习内容,授课教师的选择权受到侵犯。现如今的许多高校的只注重单一的继承式教育,未能体现专业的多样性,,忽视了学生的发展,专业选择和老师的选择都是由学校统一去设定,学生没有发言权。还有就是许多学生会受到选课人数的限制而被拒之门外。

4 高校管理中保障学生权利的具体措施

4.1 树立高校管理以人为本的新理念

在教育领域,要想获得学生的全面发展,就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新理念,强调学生的重要性,满足学生的需要,尊重学生的价值。目前许多高校仍沿用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学生处于一个服从的角色,他们对于管理制度的反馈和意见得不到重视,学生会和社团更是学校行政管理领域的延伸。因此,学校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新理念,尊重学生的权利,倾听他们的意见。

4.2 加强学生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服务意识

高校管理人员的素质高低决定了管理工作是否可以顺利开展。目前许多高校的的管理人员没有学过系统的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忽视了学生们的权利。因此,高校要大力提升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对他们进行有关法律培训,增强 他们的法律知识,加强法律素养,使他们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手段去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

4.3 完善教学管理制度

实行“金字塔型”与“2+1+1”的教育模式,主要是指把学生培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大一、大二时期对基础、公共知识的学习,第二阶段是大三时期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学生也可以转专业,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专业。第三阶段就是大四对学生进行分层次、目标的培养。

4.4 加强学生自身的维权意识

明确告诉学生他们的权利范围,可以做哪些事。培养他们的权利意识,鼓励他们对学校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使他们认识到自己是学校真正的主人,学校是为他们的发展而服务的。

5 总结

综上所述,高校中保障学生的权利非常重要,学生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权利得到保障之后有利于调动学生们的积极性,有利于培养高质量的人才并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总之,以学生权利为本位,对规范高校管理的意义非常重大。

参考文献

[1]吕剑红,何冬梅,方文明.学生权利本位:高校管理的新视角[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7,20(05)

[2]魏红卫,陈刚.以学生权利为本位的高校法治化教育管理模式的构建[J].中国电力教育,学生管理工作,2008(15)

[3]谢华汉.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中的学生权利保障[J].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8,22(02)

[4]刘稳丰.学生权利本位是学生管理的应有之义[J].管理教育,2008(17)

[5]陈斌,郑燕敏.论当代大学生权利救济制度的完善—以高校规章制度的改革为切入点[J].学术前沿,2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