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校园英语杂志社 字数:6111 点击:

作者: 罗晓佳
  【摘要】接受美学视角下,打破了作者和原作的“主人”地位,颠覆了读者和译者的“奴隶”地位。在诗歌翻译过程中,译者发挥双重身份作用,即原文的读者和译本的译者两种身份作用。在原诗的理解过程和译本的翻译过程中,在感知、联想、情感、意志等审美心理、目的语表达习惯和翻译理论认知方面,译者具有明显的主体性,这就导致了不同的译者对同一首诗的译本呈现出不同特点。从接受美学角度,分析对比叶芝《茵尼斯弗利岛》诗的两个译本,有利于对两个译本具有不同特色的原因的理解。
  【关键词】接受美学;《茵尼斯弗利岛》;两个译本;对比研究
  【作者简介】罗晓佳,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导言
  叶芝(Yeats),爱尔兰现代浪漫主义诗人,“爱尔兰文艺复興运动”的领袖。叶芝早期诗歌,多以爱尔兰民谣、神话和历史为创作源泉,具有前拉斐尔派的风格。浪漫主义诗人,高举卢梭的“回归自然”的旗号,喜欢描写自然风光,歌颂大自然,借此来表达对资本主义物质文明的厌恶,对庸俗丑恶的现实的反感。意境唯美的The Lake Isle of Innisfree就是叶芝这一时期浪漫主义的代表诗作。在诗中,他希望远离现代世界,在传说中的湖心仙岛上过田园牧歌的隐居生活,把人世的纷扰抛在脑后。
  一、接受美学概述
  接受美学是20世纪60年代左右由联邦德国的汉斯·罗伯特·尧斯提出来的。他认为作者完成作品以后,作品的文学功能需要经由读者阅读才能完全释放出来。接受美学反对传统的结构主义将文本奉为上帝的观点,强调读者和社会的接受性。而在诗歌翻译过程中,译者要发挥其双重身份的作用,他既是原诗的读者,又是诗歌译本的译者。作为读者,他需要一定的知识储备、认知能力、审美能力和理解能力才能尽可能领悟到原诗的文学特色和中心思想。这种解读原诗的能力具有主体性特点,即,不同的人,对原作有不同的理解。作为译者,其语言表达能力、诗学观点、审美心理和翻译主张的不同,造成不同的译者对于同一诗作的译本千差万别,“译文的审美再现自然会打上译者这个主体创造性的印记。”
  二、叶芝The Lake Isle of Innisfree原诗赏析
  The Lake Isle of Innisfree原诗:“/I will arise and go now, and go to Innisfree, /And a small cabin build there, of clay and wattles made; /Nine bean rows will I have there, a hive for the honey bee, /And live alone in the bee-loud glade. //And I shall have some peace there, for peace comes dropping slow, /Dropping from the veils of the morning to where the cricket sings; /There midnight’s all a glimmer, and noon a purple glow, /And evening full of the linnet’s wings. //I will arise and go now, for always night and day /I hear lake water lapping with low sounds by the shore; /While I stand on the roadway, or on the pavements grey, /I hear it in the deep heart’s core.”
  茵纳斯弗利岛是民间传说中爱尔兰西部的一个湖岛,诗人年少时曾梦想模仿美国作家梭罗居住在茵纳斯弗利岛上。这首诗有丰富的田园词汇,如,“cabin”,“clay”,“wattle”,“bean”,“hive”,“honey-bee”,“glade”,“build”, “make”,“have”,“live”等。这些词勾勒出一幅田园生活图,引发读者遐想。同时,诗人还用丰富的颜色词汇描绘了一副唯美的自然风光图。“the veils of the morning”,意为早晨白色的薄雾,“a purple glow”,意为紫霞,“the linnet’s wings”是朱顶雀的翅膀。白色、紫色、红色相互晕染,勾画出五彩斑斓的自然美景。而最后,诗人用了grey一词,看似普通,却意味深长。灰色,是石灰马路的颜色,象征着冷酷无情的现代工业文明。五光十色的自然与暗淡无光的城市前后对比,表达了诗人向往宁静绝美的自然仙境,厌恶灰暗冷峻的现实世界的愿望。
  三、两个译本对比研究
  从语言特点方面分析,这首诗属于现代自由诗,每一诗行的音节和音步不一致,因此,在节奏方面,不用刻意严格按照音步和音节数来翻译。而在押韵方面,本诗的韵脚很工整,韵脚模式是ABABCDCDEFEF,是非常工整的交韵,即,隔行押韵。在翻译此诗的时候,能够尽量体现这个韵脚模式,是非常重要的,但也比较难,做到最好,做不到,也应该尽量体现押韵的特点。
  从接受美学的角度来看,译者首先是读者,然后是译本的译者,译者在解读和翻译原诗的过程中,会因为译者自身的审美取向有相对的主体性,因此,不同的译者,在正确理解原诗的基础上,会对原诗有不同的审美理解,和不同的翻译特点。因此,接受美学理论解释了,就同一诗歌而言,不同的译者会有不同译本的原因。下文就从接受美学角度,比较分析叶芝诗歌The Lake Isle of Innisfree的李正栓译本和艾梅译本。
  1.李正栓译本赏析。《茵尼斯弗利岛》李正栓译本:“/我要起身,现在就走,去茵尼斯弗利岛,/用泥土和枝条建造一个小屋,/种上九架芸豆,为蜜蜂建一蜂巢,/在蜜蜂高唱的林间幽居独处。//在那儿我会有安宁,安宁慢慢来到,/从晨曦的面纱降落到蟋蟀歌唱的地方;/那里午夜一片闪光,中午有紫霞高照,/暮色中也到处飞舞着红雀鸟的翅膀。//我要起身,,现在就走,因为我日夜都听到/湖水轻声地拍打着湖滨;/不管站在路上,还是在灰色的人行道,/在心灵深处我总听到水拍湖滨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