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丹丹 字数:7843 点击:

[摘要]在教学过程中,教学目标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切教学活动都要以教学目标为出发点和归宿点,要紧扣教训目标这个核心。而在新课程不断变革与完善的今天,部分老师的教学目标偏离课程标准的培养目标,达不到课程设计的目的。本文从具体案例入手,分析当前教师在教学目标表述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教学目标;课程标准;目标主体;目标内容;目标动词

笔者学校推行“目标—导学—检测”三环智能课堂模式,此模式的主要环节是“目标-导学-检测”,其中第一环节就是设置教学目标和学习目标,而在教学过程中多数教师设置的目标存在一些问题。教学目标是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也是教学设计的基本依据,所以教学目标的设置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准确的教学目标能实现课程目标,把学生培养成符合社会主义建设接班人要求的人。

在新课程改革进程中,高效课堂备受推崇,但我们不难发现,部分老师设计的教学目标偏离课程标准的培养目标,达不到课程设计的目的。笔者对本校的78位30岁以下的年轻教师组织一次问卷调查,主题是“您在制定课时教学目标时,遇到的主要困难有哪些”,结果显示,91%的教师认为“不知道怎样规范表述教学目标”是最主要的困难。章建跃博士曾表示,“课堂教学目标不明确的现象普遍存在,许多老师甚至不知道如何正确设置教学目标,以三维目标等呈现的形式任然存在”。可见,怎样规范教学目标的表述,是摆在广大教师面前的难题。本文举例分析了当前教学目标表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谈谈笔者的一些思考。

一、目标主体错位

(一)案例1:《一次函数图象的性质》教学目标

1.让学生经历正比例函数和一次函数图象的画图过程,使学生了解画函数图象的一般步骤;经历正比例函数和一次函数图像变化情况的探索过程,发展数形结合的意识和能力。

2.训练学生能熟练画出一次函数的图象;让学生掌握一次函数及其图象的简单性质。

(二)问题分析

在案例1中,如果在以上表述中加一个主语进去,便是“教师让学生经历”“教师使学生了解”“教师训练学生”“教师让学生掌握”,这种表述中教师是主语,学生为客体,这与《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中的课程总目标的“以学生为主体”的要求不相符。教学目标是教师想让学生达到的学习目标,而不是教师的教学活动或任务。教师完成了教学任务,学生未必达成了教学目的,,只有学生真正达到了教学目标中规定的学习水平,才算实现了教学目标。学生才是教学目标的主体,因此在教学目标的表述中主语必须是学生。为了更简洁,“学生”一词通常可省略,直接说成“经历……”“了解……”“能……”。

(三)改进建议

注意目标的主体。好的课时教学目标表述要“以学生为主体”,要把“学生”作为教学目标的主语。

(四)教学目标的改写

1.经历正比例函数和一次函数图象的画图过程,了解画函数图象的一般步骤;经历正比例函数和一次函数图像变化情况的探索过程,发展数形结合的意识和能力。

2.能熟练画出一次函数的图象;掌握一次函数及其图象的简单性质。

二、目标单一泛化

(一)案例2:《认识分数》教学目标

发展分数、带分数和小数等概念,利用模型建立分数与小数的联系并找到等值分数。

(二)问题分析

课程标准是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具有指导性,其核心内容便是课程目标。每一课时的教学目标都要致力于达成课程标准提出的课程总目标,其表述也要反映课程总目标的指导思想。课程标准中指出数学课程的总目标有“获得四基”“增强四个能力”“培养科学态度”。而案例2中的教学目标只表述了“知识与技能”方面的显性目标,只达到了“四基”中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没有表述学生应达到的思维经验、数学思想、数学能力、情感态度等核心素养,即“四基”中的“两基”“增强四个能力”“培养科学态度”等目标没有表述出来,这些目标是不易被具体化的隐性目标,需要在教学过程中让学生经历、体会、探索才能获取的隐形目标,是课堂中育人价值更高的目标。

案例2中的教学目标表述的另一个问题是泛化抽象,过于笼统。“发展分数、带分数和小数等概念”“利用模型建立分数与小数的联系并找到等值分数”这样的表述都非常泛化,不具体。“发展分数、带分数和小数等概念”这一目标中,“发展”这一行为动词含义模糊,未指明其要求的具体的行为,无法知道要学生怎样发展概念,“利用模型建立……的联系”这样的表述未指出利用什么模型建立联系。假如教师在教学目标的表述中都不明晰具体的“发展”路径和“模型”,那么如何围绕目标进行有效的学习活动呢?而且,教学目标达成度的测评也将无据可依,也就无法有效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总的来说,案例2目标表述单一、泛化,不够具体全面,只有结果目标,没有体现过程目标。

(三)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