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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刊号:ISSN 1009-6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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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才旦加 字数:3348 点击:

    摘 要:乾隆朝时期清政府从顺、康、雍三朝对青海实行的政策基础上,依据对青海地区的形势,对青海藏区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本文结合相关藏汉史料,探析了乾隆朝对青海藏区的治理政策。

    关键词:清代;乾隆朝;青海藏区;治理;政策

    1 乾隆朝时期的青海藏区社会

    (一)乾隆前期对青海藏区的治理:

    乾隆元年(1736),因雍正朝的治理,青海地区局势相对稳定,针对实际情况,清政府开始裁撤在青官员以及驻青军队。立即引起西北将领岳钟琪的担心,在他的请求和建议之下,在继续恩威并举的政策下,青海地区有关地方又派官员、派兵回去驻扎。如“乾隆二年(1737)赏西宁、大通官兵银两。”1由此看来,经历了罗卜藏丹津事件之后,尽管青海地区暂时相安无事,但清政府的一些有为的官员并没有放松对此地的关注。意识到青海潜在的不稳定性。由于幅员辽阔,高原特色的地理地貌等因素,无法像管理内地一样对此地进行管理。尤其,对地处草原深处的藏族部落。因此,在乾隆前期政府管理稍有放松之际,便出现了属于四川行省管辖的郭罗克部落多次对青海蒙藏部落的抢劫活动,如“乾隆五年(1740),郭罗克土司丹增所管番子甲噶等,在西宁个地方抢夺蒙古帐房马匹。”2针对这次抢劫,“乾隆六年(1741)川陕总督尹继善上了‘遵旨商办郭罗克土司事宜’奏折。”3想笼络藏族上层分子,并通过他们统治藏族劳动人民,从根本上消除郭罗克的抢劫活动。不久,郭罗克又对与其毗邻的青海玉树藏族部族进行抢劫。

    (二)乾隆中期对青海藏区的治理:

    乾隆中期,清朝对青海的建置逐步规范化。如贵德县与大通县的建立等,此时整个青海地区相对较为稳定,因此有些地方官员开始再次被裁撤。尽管此时整个青海地区相对较为安定,但“乾隆二十三年(1758),蒙古勒津部落的乌尔津、策塔尔、扎无土百户吹塔尔等,交纳马匹银两时,至青海之伊玛图地方,为郭罗克贼匪劫夺。”4对此事的发生,青海札萨克和四川郭罗克部落首领约地会盟。“嗣后青海蒙古及郭罗克番子等,倘有盗窃案件,将为首一二人,从重惩治,法律既定,庶盗风可以渐绝,恳请代奏等语。”5是在乾隆二十七年(1762)居住在河州(今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西南的藏族部落移河州同知驻循化,正式设立了循化厅,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循化与河州在政治、经济上的联系。但是四川郭罗克对青海的抢劫活动并没有消除,至“乾隆三十九年(1774),又发生了郭罗克番子及噶布舒番子杀死札萨克公里塔尔属下蒙古阿萨、刺伤察罕,抢去马牛羊只等。”6这一期,四川的郭罗克仍对附近藏族部落及蒙古族进行不断地抢劫活动。乾隆中期,清朝在青海面临着双重任务,一方面很注意对青海蒙古族的管辖和治理,另一方面也更进一步地对青海藏区的管辖和治理,尤其对郭罗克的抢劫活动的处理较前朝更加细致。

    (三)乾隆后期对青海藏区的治理:

    乾隆后期,致力于处理蒙藏部落之间因抢劫、草场纠纷等引起的矛盾。如“乾隆四十年(1775),(青海蒙古)札萨克公礼塔尔出猎遇贼被害。后经严查,知为郭罗克番贼所杀。于乾隆四十一年(1776)九月派人令土司扣留至四川,,土司因水土不服而亡。”7终此事因清朝措施强硬而得到妥善处理,平息了此次杀人事件,杜绝其升级为蒙藏之间的民族矛盾。到“乾隆五十六年(1791),清朝决定将循化、贵德所属藏族部落,分别生熟,归青海都统兼管。同知富升阿始将起台、边都、下龙布六族、保安四族这些离城稍近,时来城市的部落,作为熟番;而将上龙布、合儿、阿巴喇的三十一族,并南番二十一族这些离城较远,不常进城的部落,作为生番。”8其次,鉴于广大蒙藏群众的虔诚信仰,对藏传佛教活佛转世中的流弊,乾隆五十七年(1792)“清廷规定在理藩院注册的大活佛的转世,均须由朝廷主持的‘金瓶掣签’法确定,以防弊病。”9规范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工作。“就在金瓶掣签制度颁行的当年,通过掣签决定了青海佑宁寺第二世松巴活佛的转世灵童等。”10这是藏汉文史料中有关金瓶掣签的最早记载。金瓶掣签制度是清王朝扶持黄教、优渥喇嘛宗教政策之重要内容之一。因此,乾隆后期在政策手段等方面显得有条有序。

    2 乾隆朝对青海藏区社会的治理概况

    乾隆朝沿用顺、康、雍三朝政策,并依据青海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治理,而此时的青海藏区社会,纵观清代乾隆前、中、后期对青海藏区社会的治理,形成以下几个特点:

    (一)政治方面:

    主要以处理好青海地区的蒙藏关系及藏族部落之间的冲突为主。首先,继续顺、康、雍年间在青海地区实行的土司制度下千百户的设立,且奖罚分明,以加紧对青海藏区社会的治理和控制。当然,这主要是因为青海幅员辽阔,而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不便政府直接控制治理,另因青海藏区社会与西藏联系特别紧密,故清朝继续采取此具有羁縻性质的土司制度,经“以夷制夷”的理念方式进行对青海藏区社会的治理和控制。其次,在处理有可能引起蒙藏矛盾的事务上,一方面严惩罪犯,奖励立功者;另一方面针对抢劫,要求青海蒙古族必须要自强,再次,通过会盟等方式,加强对蒙藏部落的治理。

    (二)经济方面:

    主要以扶持为主。青海因特殊的地理环境等因素,遭受的自然灾害比较多。故乾隆朝清政府就在尽力减免相关赋税。如“乾隆六年(1741),赈济碾伯等十四州县被雹灾水灾贫民;乾隆十年(1745),免去西宁属之玉树等族的马贡银两等。”11在整个乾隆朝,这种因自然灾害减免青海藏区社会赋税,赈济贫民治理,不胜枚举。另外,乾隆二年(1737),“宽免甘肃大通协永安营兵丁试种无成应赔籽种农器银一百七十两有奇。”12此外,鼓励熟番开垦耕地,还鼓励生番也在条件允许的地理环境下进行农耕。青海地区的农牧业经济得到繁荣发展。

    (三)文化教育方面:

    主要以扶持鼓励为主。由于青海地区地处边远,文化教育一直比较落后,青海藏区社会更甚。针对实际情况,清初青海地区沿袭明代所建儒学“雍正三年(1725),改西宁卫为府的同时,也改卫儒学为府儒学,并将原校舍加以修茸。乾隆初年,又修茸校址后面旧有的明伦堂,使儒学略具规模。”13“乾隆十年(1745),在儒学侧,筑明伦堂,在堂的左右还设有学舍,前建有仪门。该县还有4处社学,分别在城北、老鸦、冰沟和上川口堡。乾隆十一年(1746),在碾伯县上川中堡又新建义学一所,学址在城隍庙左侧。乾隆十二年“佥事杨应琚、知府刘弘绪、千总彭馧在贵德创立义学。 乾隆四十九年(1784),因署循化同知达桑阿奏请,在循化厅添设儒学,两年后建成,并开始招收文武生员,其贡学定例。”14促进了青海地区文化教育的发展。

    总之,从整个乾隆朝来看,对青海藏区社会进行治理过程中,主要是根据因地制宜,清政府对青海藏区部落首领恩威并举,奖惩严明,从而将青海及青海藏区牢牢地控制在清中央政府的管辖之下,并将青海藏区社会暂时处于一个较为平稳的过渡时期;从客观上稳定青海局势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注释

    1.清实录·高宗实录52·乾隆二年二月辛酉[Z]

    2.清实录·高宗实录113·乾隆五年三月庚午[Z]

    3.清实录·高宗实录155·乾隆六年十一月辛卯[Z]

    4.清实录·高宗实录575·乾隆二十三年十一月庚子[Z]

    5.清实录·高宗实录697·乾隆二十八年十月甲辰[Z]

    6.清实录·高宗实录959·乾隆三十九年五月壬午[Z]

    7.杨卫.论清代乾隆朝对青海藏区社会的治理[J],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

    8.陈光国.《青海藏族史》[M],青海民族出版社,1997年,P355

    9.陈光国.《青海藏族史》[M],青海民族出版社,1997年,P392

    10.“福康安等奏在藏掣得西宁松巴呼图克图及科尔沁地方达喇嘛呼毕勒罕折”,载《汇编》P819-820

    11.杨卫.论清代乾隆朝对青海藏区社会的治理[J],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

    12.清实录·高宗实录59·乾隆二年十二月辛丑[Z]

    13.崔永红、张得祖、杜常顺.《青海通史》[M],青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P401

    14.崔永红、张得祖、杜常顺.《青海通史》[M],青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P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