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校园英语杂志社 字数:7187 点击:

  【摘要】中国源远流长的文化造就了古汉语中俯拾即是的文化意象。文化意象一方面帮助读者加深了对原文的解读,另一方面却又加大了文言文这一特殊语体形式的翻译难度。古汉语中文化意象的英译实质上是英汉两种语言间文化意蕴的吸收和转化。了解两种语言间的联系与区别,有助于我们选取合适的方法对文言文中的文化意象进行翻译。本文将以自译《兰亭集序》为例,从英汉语言对比的角度探讨古汉语中文化意象的英译方法,并附以其他视角下译法以作补遗。
  【关键词】古汉语 文化意象 英汉对比 翻译 《兰亭集序》
  一、引言
  《兰亭集序》,又名《兰亭序》、《兰亭宴集序》、《临河序》、《禊序》、《禊帖》,由晋代书法家王羲之撰写,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东晋穆帝(司马聃)永和九年(公元353年)三月初三日,王羲之和当时名士孙绰、谢安和释支遁等四十一人,为禊事活动,在兰亭宴集。与会的人士都有诗作,事后把这些诗篇汇编成集,《兰亭集序》就是王羲之为这个诗集所写的序言。本文将以自译《兰亭集序》为蓝本,从英汉语言对比角度探讨文言文中文化意象的英译策略。
  二、英汉语言对比角度视角下的《兰亭集序》文化意象翻译策略
  汉语是意象性语言,文字符号具有象形、会意和形声的特点。因此,汉语擅长形象而具体的表达法。在汉语语篇中,我们常常见到取象类比、设像喻理、以喻代议、寓意于喻等表达方式来表达文化意象,使读者能够明白其背后的道理。具体来讲,汉语在表达一个文化意象时,常用动词解释抽象的事物。这样的例子在《兰亭集序》仅有的几个文化意象中就有体现。例如,作者在文中曾两次使用“俯仰”这一动词(“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俯仰之间,已为陈迹”),来把“时间过得很快”这一抽象的概念具体化。这一动词的使用体现了汉语“化虚为实”的本领,但却也给英译带来了困难:如果把“俯仰”实打实地译为“bow and then stand straightly”,不但丢失了该文化意象“实化”的特点,也不会有外国读者将其与时间的长短联系在一起。这是因为英语表达具有名词化、抽象化的特点。西方人自古以来就擅长抽象思维和抽象的理论研究,因而也擅长抽象表达法,诸如“俯仰”这样具体化的表达,反而使他们摸不到头脑。连淑能说,抽象化的词语使表达显得紧凑、含蓄,也同时显得模糊笼统,可以含糊其辞,留有余地,不把话说死。在这样的理论基础上,我们在处理“俯仰”这一具体的文化意象时,不妨就找一个抽象的词“short”来抽象地解释:只告诉读者这段时间很短(short),而不去讨论到底有多短(short)。除此之外,英语中的词义虚化手段,也可以进一步方便抽象表达法的使用。用虚化词缀构词是英语词义虚化手段的方法之一。因此,我们可以选择具有表示性质、状态、程度等功能的词缀-ness与short搭配,构成shortness一词。与此同时,词化手段还可以将汉语中需要用短语、词组甚至句子表示的意象通过一个单词表示。在“俯仰”这一短语中,两个动词合作方才表达了一个完整的意义,而shortness一个词就可以将该意义囊括。英语词化使语义抽象化的功能得以体现。综上,shortness应该可以作为“俯仰”这一文化意象的最终英译。
  三、《兰亭集序》中文化意象的其他译法补遗
  在上文中,从英汉语言对比的角度我们探索出了“抽象、词化名词”法、“略去不译”法和“文内不译加注解释”法三种应对古汉语中文化意象的英译方法。但仅仅希望通过这三种方法就处理所有文化意象问题显然是不现实的,即便在《兰亭集序》这篇短文中也难以实现。因此在文章这一部分中,笔者将介绍另外两种译法,以作补遗。
  1.替换意象法。谢天振(1999)在其《译介学》一书中曾提到文化意象的失落与扭曲的问题,并提出要尽量保持源于中的文化意象,以便在翻译过程中达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么,在文言文这种较典型的艺术表现形式的翻译过程中,这种文化意象是否可以替换呢?笔者以为,倘若替换得当,完全可以做到保持文化意象短小简洁、高度概括的功能。古汉语中很多文化意象对于英语读者而言并不十分熟知,较之传达意象本身的字面意义,传达意象背后的情感和内涵更为重要。文化意象的替换固然可惜,但是如果意象替换好了,以目的语读者熟悉的意象傳达文化韵味,目的语读者更容易感悟和体会古汉语中抽象而深刻的精神,故而也是一种补偿。在《兰亭集序》一文的第一段中,有“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句。此处,“丝竹管弦”就是可以使用“替换意象”法的文化意象。在古汉语中,“丝竹管弦”分别指的是弹弦乐器和竹制吹奏乐器,是琴瑟箫笛等的总称。作者用“丝竹管弦之盛”来形容场面的宏大热闹。“盛”,即盛世、盛典,用“gala”一词即可。在翻译“丝竹管弦”这一文化意象的过程中,笔者选用英文中“orchestra”(管弦乐队)这一词来做意象替换。原因如下:首先,orchestra一词本身就既含吹管乐器,也包含弹弦乐器,虽然所指的具体乐器不同,但大类相似,且在英语文化中,,orchestra也往往出现在盛大的节日或是重大活动中,符合原文语境;其次,中国古代的诸多传统乐器并没有统一的、普遍接受的译名,且“丝竹管弦”一词本身指涉模糊,不能具体判断到底指的是哪些乐器,因而无法做到直接翻译这一意象。对此,也许有人会指出:可以通过举例的方式(such as…)来处理指涉不清的问题,且不少中国传统乐器,如二胡(two-stringed bowed instrument)、笛(bamboo flute)等乐器也有官方译名,所以“丝竹管弦”这一意象可以通过诸如像“Chinese traditional instrument such as two-stringed bowed instruments and bamboo flutes”一类的“忠实”译法得以保留。对于此处保留文化意象的看法,笔者不敢苟同:首先,原文是一篇抒情散文,不是音乐学术论文,译文读者也大略不是乐器研究方面的专家;其次,文学翻译的译者,不但要传达出原文作品的内容思想,也应该传达出其优美的结构形式。如果我们将各种复杂的中国传统乐器译名带入到译文的话,不但有可能使译文读者看不明白,也会大大破坏原文流畅的行文特点。